宁夏宇光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焦化变更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
2021-5-7 10:00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以及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宁夏宇光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焦化变更
建设单位:宁夏宇光能源实业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精细化工区
建设规模及内容:
宁夏宇光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为满足周边地区焦炭、镁合金产品需求,于 2009 年建设实施“宁夏宇光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焦镁联产循环经济项目”,2009年 10 月取得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(宁环审发(2009)109 号)。目前已经建成运行300万吨/年洗煤、120万吨/年焦炭生产装置。在后续建设过程中,随着环保政策、排放标准、环境管理等方面发生变化,部分工程建设内容、环保治理措施需进行相应调整变更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宁夏宇光能源实业有限公司
联系人:余鹏超
联系电话:18809557977
三、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名称: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盛工
联系电话:18635589314
四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
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,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“公众意见表”进行填写,网络链接如下。
http://www.chinaweitian.com/file/wz20210624.docx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相关意见。
六、其他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规定,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建设单位承诺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